关于印发《江苏省地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分支机构:
经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暨第七次常务理事会(通讯)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地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该办法,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地质学会
2022年4月14日
江苏省地质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