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质学会会员服务和学风道德管理监督制度

2020-08-09 0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学会的各项功能得到进一步拓展。以往在为会员服务和管理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与会员的联系沟通不够,为会员服务和加强会员学风道德管理的意识不强,缺乏为会员服务的有效手段等,为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做好为会员服务工作,夯实学会在地勘行业中的影响力,把学会建设成为会员之家,江苏省地质学会决定制定会员服务制度。

第一条 加大对会员服务的力度 推动学会工作有序发展

(一) 进一步强化为会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以服务促发展

    会员是学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省地质学会将以会员为本,增强为会员服务意识,建立专职会员服务工作岗位、聘用专职工作人员,把为会员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作为学会的工作职责与目标。要在组织设置、工作部署、开展学术活动等方面充分体现会员的意愿,把会员的满意度作为检验为会员服务质量好坏的标准,全心全意为广大会员服务,促进学会健康发展。

(二) 注重会员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服务中强化会员管理

学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并行的,一方面要加强服务,体现会员权利,同时要在对会员服务中强化对会员的管理。学会为会员服务,服务内容和形式要实现多元化、规范化,主要体现在表彰奖励、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继续教育、举荐人才、优先发表论文等方面。

具体作法:一是利用学会信息渠道为会员提供学会各类信息,让会员及时了解地质科技新动向和学会工作动态,包括在学会网站、学会公众号、学会微博,以及学会微信群、QQ群上及时发布、上传相关信息,及时寄送学会主办的科技期刊----《地质学刊》,以及学会内部发行的《会讯》、《情况简报》等。二是要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为社会与会员、专家与会员之间、会员与会员之间搭建交流平台,以达到宣传科研成果、交流学术思想、提高自身学术水平的目的。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继续教育讲座,帮助会员及时掌握地学新知识。四是发挥科技成果评审、科技奖励、人才举荐、表彰先进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会员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五是推广、使用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个人会员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申请、审核、自动回复、批准、会员证打印、会员信息查询、通讯录制作、会费到期提醒、过期自动终止等功能。

(三) 注重会员发展,拓宽会员入会渠道

会员发展是学会的基础性工作,制定会员发展规划才能为学会发展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要根据江苏省地质学会章程规定,通过拓宽渠道、宣传报导、简化手续等方法,扩大会员覆盖面,吸收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年龄的地质科技工作者,以及相关的事业、院所、企业等单位加入学会。

(四) 建立会员诉求反映机制,切实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深入了解会员需求是做好为会员服务工作的基础,建立会员诉求反映机制,学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不定期的通过各种专业会议、学会网站信箱、微信公众号、微博、微信群、QQ群,以及基层走访、个别访谈等方式,直接听取会员对学会工作的建议和需求意愿,及时发现为会员服务与管理中的问题,把会员需求作为为会员服务的出发点,把会员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学会工作的主要标准。

第二条 加强会员道德自律监督,推动学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一)建立学会学风道德监督机构

成立由秘书长为组长、副秘书长和分支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学会学风道德监督小组。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解决,并在每年在学会年度总结中反映学风道德监督情况,向理事会汇报。

(二)建立会员学风道德诚信档案

在加强为广大会员服务的同时,学会将通过学会网站和自媒体,大力宣传会员学风道德模范事迹;通过秘书处和分支机构,在进行学术交流等活动时,进一步加强对会员学风道德规范的教育约束;依托学会会员管理数据库,建立会员学术诚信档案,营造学风道德正能量环境,杜绝一切不良的学风。

(三)公开打击学风道德的不良风气

对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将以警告、通报、拒收论文等手段,直至在学会门户网站和自媒体,公开予以惩戒。在广大会员中发扬“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使广大会员严格遵守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立风正气清的优良学术氛围。

科技类社团是由从事或关注同一科学技术领域工作的特定人群所构成的群众组织。因此,地质学会将以“会员为本”,代表会员的根本利益,依据会员共同需求去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不断加强对会员的吸引力与凝聚力,培育学会生存与发展的良好群众基础。

(2020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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