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环保厅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苏科协发〔2013〕136号
2013-07-09
各有关高校,各省级学会,各市、县(市、区)科协、教育局、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生态文明、美丽江苏建设,根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环保部《关于举办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举办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4—20日。
二、活动主题
2013年全国科普日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江苏”为主题。各地各部门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各自优势,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在活动内容上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展示支撑江苏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重大科技成果,促进公众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二是针对生态环保、应急避险、低碳节能、健康生活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普及科技知识,增强科技意识;三是广泛动员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开展科普活动,组织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举办高端专题展览讲座,让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亲身体验科技活动,激发创新创造兴趣;四是推出一批影视剧作、动漫游戏、科普图书、展教用品等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科普产品,增强科普活动乐趣,推动科普产业发展。在活动形式上要力求创新,进一步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和科学性,吸引公众参与;进一步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传播作用,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需求,广泛动员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着重组织好以下活动:
(一)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江苏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环保厅将联合在南京农业大学举办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集中展示一批近年的优秀科普展教设施、新型科技产品和科普体验产品,组织开展广场科普咨询、科普专题展览、科普文艺汇演、科普微电影、科普实验、科普旅游、科普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教活动,举行第四届江苏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活动颁奖仪式,全面普及生态环境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促进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并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省各地科普日活动的蓬勃开展。
(二)全国科普日联合大行动。科普日期间,集中组织科普场馆、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科普志愿者、各级学会科普日联合大行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开展广覆盖、多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全面普及生态环境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环保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高校科普开放日活动。充分发挥高校智力优势,结合大学特色学科领域与公众密切关注热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在科普日期间开放相关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设施等,举办科普讲座、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教活动。充分调动高校师生的积极性,面向青少年、社区居民及广大公众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四)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日行动。各地与主题相关的科普教育基地、科研院所和科技场馆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要积极开展免费或优惠等环保科普开放日活动,要积极推出与生态环境主题相关的科普展览或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发挥科普宣传教育阵地的作用。
(五)社区科普益民行动。组织动员各级科普示范社区,特别是“社区科普益民计划”表彰奖补对象,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社区实际,带头开展贴近居民实际的保护生态环境、垃圾分类等环保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环保意识。
(六)千乡万村环保科普活动。组织科普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千乡万村环保科普活动,普及环保和科学生活知识,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特别是“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表彰奖补对象,要带头围绕科普日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农业新技术讲座、新品种推广、美丽乡村建设等生态技术相关科普活动。
(七)青少年科普联合行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选择吸引力和参与性强的科普作品在科普日期间与公众进行互动体验,并在当地科普日活动现场向公众进行成果展示。
(八)科普展教品资源征集活动。以全国科普日活动为契机,加强全省科普资源的整合工作。面向全省,在高校、学会、企业、科普教育基地以及相关部门征集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于一体、便于公众参与互动体验的科普产品等优质科普资源,省科协将选取一批科普资源并向全省推广,为全省开展科普活动提供资源。
(九)国际科普连线活动。利用国际科普资源,借助先进的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举办主题为“生物多样性”国际科普连线活动,让万里之遥的美国科技馆的老师为现场观众生动形象地演示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十)公众参与科学活动。广泛发动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在全省各地科普日主场活动现场,携带小创造、小发明等作品进行展示,邀请若干知名专家与参与者进行交流和指导,对优秀作品进行点评。
(十一)编辑发行科普挂图、宣传册、影视资料和专刊。组织专家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环保、生活百科等方面的综合科普挂图、宣传册、影视资料和专刊,为基层开展活动提供服务。
(十二)媒体科普传播专题活动。通过广播电视专题片、报刊网络专栏、科普公益广告、手机报、微博、科普短信、移动视听传媒等开展科普专题活动。一是开展广播电台及网上系列访谈。邀请新闻媒体与生态文明研究专家、有关企业和公众代表,围绕当前江苏生态环境保护难点和应对措施等,开展广播电台及网上系列访谈活动。二是科普日报刊专版。在新华日报和江苏科技报等报刊登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的科普日宣传文章和图片,向广大读者宣传科学发展观和节能、环保、安康的知识及理念,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促进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三是宣传短片制作。以富有感染力的艺术形式,制作推进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电视公益广告短片,通过电视台在科普日前后向全省播放。四是电视竞答(直播)。科普日期间,在电视台播出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竞答题,演播室主持人与嘉宾(专家)就相关话题交谈,并发布题目,由场外观众通过电话答题。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科协、教育、环保相关部门要精心策划,认真制定活动实施计划和组织实施全国科普日活动,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科普日的相关活动。要广泛联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科协牵头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管理,统一规范。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科协、教育和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在活动时间内,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名称〔2013年×××学会(省、市、县、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日活动,加强科普日活动的管理,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公众参与全国科普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高度重视科普日活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
(三)贴近公众,务求实效。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地科协、教育和环保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突出“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的活动导向,各地科普日活动要覆盖到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和公众需求,创造性地开展科普日活动,在组织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要本着勤俭、务实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在提高实效上下功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科协、教育、环保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功能,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移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传播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活动的受益面,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考核
江苏省科协将会同教育、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各地报送的总结材料,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的科普日活动进行工作考核,对活动组织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单位和特色活动将进行表彰,成绩突出,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的,省科协将推荐上报中国科协予以表彰。
六、活动的有关材料报送
1、请各高校、各省级学会、各省辖市科协汇总本单位或本地2013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于2013年7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江苏省科协科普部(登记表见附件1)。
2、认真做好展教品资源征集的组织推荐工作,并请于2013年8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江苏省科协科普部(资源征集表见附件2)。省科协将选用优质科普资源到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展示,科普日结束后,省科协将给予参与主场活动的单位相应的经费补助。
3、全国科普日活动结束后,全省各级科协及所属学会、教育部门及所属高等院校、环保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各省辖市科协要做好相关汇总工作,并于2013年10月8日前将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以及“2013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和“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见附件3、4)报送至江苏省科协科普部(所有报送材料需提供电子文本)。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宁海大厦2312室
联 系 人:吴科明 范正银
电子信箱:jskp@vip.163.com
联系电话/传真:025—83701982
附件:1、2013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2、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展教品资源征集表
3、2013年全国科普日优秀特色活动推荐表
4、201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环保厅
2013年7月4日
2013729152036227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