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单位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乙级丙级单位资质审批结果的公示

2020-08-09 0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经过审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拟授予下列单位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丙级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丙级资质(详细名单附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拟授予资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联系。
联系电话:(025)86599876   传真:(025)86599715
 
1、拟授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单位名单
 2、拟授予地质灾害治理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单位名单
3、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4、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5、授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丙级资质单位名单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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