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有效治理江苏耕地污染的对策建议
建议人:廖启林(研究员级高工),黄标 (研究员、博导)
建议单位:江苏省地质学会
耕地污染直接危及食品安全和人群健康,事关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及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及时有效治理耕地污染,既是时代的迫切呼唤,也是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神圣职责。农业地质环境调查与耕地资源保护紧密相联,积极探索农业地质资源开发与绿色GDP—矿地融合新路径,将土地整治与耕地污染防治有机结合,推动矿地融合整体发力,既能拓展土地整治的发展空间,又能解决耕地污染防治面临的现实问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一、我省耕地污染的基本现状
江苏耕地污染具有分散隐蔽、形式多样、种类繁杂、地区性差异大、社会敏感度高等特点,正呈现由点源向面源污染发展的趋势。总体来看,我省耕地污染目前所暴露出来的主要情形是:
(一)重金属、有机污染、土壤酸化等并重。间或还存在富营养化、抗生素污染及农药残留等,但目前的重点应放在重金属污染防治上,重金属污染防治则需要优先考虑镉、汞、镍、砷等。
(二)全省耕地污染区域分布差异明显、发展不均衡。苏南地区不仅耕地分布更加破碎,其污染形势也相对更加严峻。苏中、苏北地区的耕地污染近年来也有上升态势。
(三)河泥污染重于土壤。80%以上的耕地重金属污染区域都存在严重河泥污染问题,河泥中的镉最高可达4000毫克/千克、比周围土壤高出2000倍以上。河流在汇聚、迁移重金属方面的作用极为显著,欲治好耕地污染,必须实现河流、农田等同步治理才能收到理想效果。
(四)多数耕地污染都与人为活动有关。属于后天的人为活动污染(如排污、施肥等)占据主导地位,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少量耕地污染是先天所致(如地质环境天然形成的土壤重金属超标等)。
二、我省耕地污染治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污染家底未完全掌握。目前掌握耕地污染大致情况的资料很多,但掌握我省耕地污染全局情况的详实数据有限,许多地区谈耕地污染只能讲比例、拿不出具体的面积数据,更不用说指定清晰的精准污染田块。
(二)有效治理的办法不多。包括地质环境调查研究等在内的相关行业,对耕地污染治理研究的深度介入十分有限,前人报道的诸多方法仅限于科研结论,未进行工程示范,远达不到推广应用的要求。
(三)科技创新支撑不够。我省从事耕地污染治理研究的科研实力很强,但大多处于各自为政、务虚为主的状态,未形成强大合力,也无法提供足够的来自科技创新领域的关键支撑。
(四)市场培育与监管不力。“土十条”颁布以来,企业介入耕地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很高,但没有培育规范的相关市场准入机制,也缺少对一些市场行为的有效监管。
(五)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治理耕地污染需要相关项目及其经费保障,目前这方面还正在探索中,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
三、进一步有序推进我省耕地污染治理的建议
(一)针对性开展耕地污染详查。充分消化吸收以往掌握的耕地污染信息,在有污染隐患的地段开展大比例尺采样分析,以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调查为主,辅以河流沉积物、大气降尘及粮食样品等抽查,尽快摸清全省耕地污染准确“家底”。
(二)推进矿地融合治理耕地污染。将耕地污染治理作为推进矿地融合的突破口,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及矿地融合团队作战能力,以绿色GDP为引领、深度实践农业地质资源开发,将土地整治与耕地污染防治有机结合,推动矿地融合整体发力,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土地整治这个渠道,围绕耕地质量提升、扎实开展相关的耕地污染治理工作,通过项目扶持、早收耕地污染治理实效。
(三)加大对耕地污染治理的科技创新资助力度。针对江苏人-地互动强度大的特点及农田污染实用修复技术研发的需求,组织科技人员重点攻关,设立我省耕地污染防治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财政专项,释放出科技创新治理耕地污染的全部正能量。
(四)积极培育耕地污染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采用产-学-研-用合作形式,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稳定而有活力的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市场,解决人员就业及耕地污染长效治理等问题,强化对污染修复市场的监管,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
(五)构建耕地污染修复与治理战略联盟。整合与江苏耕地污染治理有关的科技资源,构建我省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战略联盟,制定一批急需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或引导农田等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的验收;以耕地污染治理为契机,顺势做强我省环境修复材料产业,培育新的绿色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