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有效治理江苏耕地污染的对策建议

2020-08-08 0

关于进一步有效治理江苏耕地污染的对策建议

 

建议人:廖启林(研究员级高工),黄标 (研究员、博导)

建议单位:江苏省地质学会

耕地污染直接危及食品安全和人群健康,事关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及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及时有效治理耕地污染,既是时代的迫切呼唤,也是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神圣职责。农业地质环境调查与耕地资源保护紧密相联,积极探索农业地质资源开发与绿色GDP—矿地融合新路径,将土地整治与耕地污染防治有机结合,推动矿地融合整体发力,既能拓展土地整治的发展空间,又能解决耕地污染防治面临的现实问题,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一、我省耕地污染的基本现状

江苏耕地污染具有分散隐蔽、形式多样、种类繁杂、地区性差异大、社会敏感度高等特点,正呈现由点源向面源污染发展的趋势。总体来看,我省耕地污染目前所暴露出来的主要情形是:

(一)重金属、有机污染、土壤酸化等并重。间或还存在富营养化、抗生素污染及农药残留等,但目前的重点应放在重金属污染防治上,重金属污染防治则需要优先考虑镉、汞、镍、砷等。

(二)全省耕地污染区域分布差异明显、发展不均衡。苏南地区不仅耕地分布更加破碎,其污染形势也相对更加严峻。苏中、苏北地区的耕地污染近年来也有上升态势。

(三)河泥污染重于土壤。80%以上的耕地重金属污染区域都存在严重河泥污染问题,河泥中的镉最高可达4000毫克/千克、比周围土壤高出2000倍以上。河流在汇聚、迁移重金属方面的作用极为显著,欲治好耕地污染,必须实现河流、农田等同步治理才能收到理想效果。

(四)多数耕地污染都与人为活动有关。属于后天的人为活动污染(如排污、施肥等)占据主导地位,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少量耕地污染是先天所致(如地质环境天然形成的土壤重金属超标等)。

二、我省耕地污染治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污染家底未完全掌握。目前掌握耕地污染大致情况的资料很多,但掌握我省耕地污染全局情况的详实数据有限,许多地区谈耕地污染只能讲比例、拿不出具体的面积数据,更不用说指定清晰的精准污染田块。

(二)有效治理的办法不多包括地质环境调查研究等在内的相关行业,对耕地污染治理研究的深度介入十分有限,前人报道的诸多方法仅限于科研结论,未进行工程示范,远达不到推广应用的要求。

(三)科技创新支撑不够。我省从事耕地污染治理研究的科研实力很强,但大多处于各自为政、务虚为主的状态,未形成强大合力,也无法提供足够的来自科技创新领域的关键支撑。

(四)市场培育与监管不力。“土十条”颁布以来,企业介入耕地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很高,但没有培育规范的相关市场准入机制,也缺少对一些市场行为的有效监管。

(五)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治理耕地污染需要相关项目及其经费保障,目前这方面还正在探索中,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

三、进一步有序推进我省耕地污染治理的建议

(一)针对性开展耕地污染详查。充分消化吸收以往掌握的耕地污染信息,在有污染隐患的地段开展大比例尺采样分析,以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调查为主,辅以河流沉积物、大气降尘及粮食样品等抽查,尽快摸清全省耕地污染准确“家底”。

(二)推进矿地融合治理耕地污染耕地污染治理作为推进矿地融合的突破口,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及矿地融合团队作战能力,以绿色GDP为引领、深度实践农业地质资源开发,将土地整治与耕地污染防治有机结合,推动矿地融合整体发力,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土地整治这个渠道,围绕耕地质量提升、扎实开展相关的耕地污染治理工作,通过项目扶持、早收耕地污染治理实效。

(三)加大对耕地污染治理的科技创新资助力度。针对江苏人-地互动强度大的特点及农田污染实用修复技术研发的需求,组织科技人员重点攻关,设立我省耕地污染防治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财政专项,释放出科技创新治理耕地污染的全部正能量。

(四)积极培育耕地污染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采用产---用合作形式,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稳定而有活力的农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市场,解决人员就业及耕地污染长效治理等问题,强化对污染修复市场的监管,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

(五)构建耕地污染修复与治理战略联盟。整合与江苏耕地污染治理有关的科技资源,构建我省土壤污染修复治理战略联盟,制定一批急需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或引导农田等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的验收;以耕地污染治理为契机,顺势做强我省环境修复材料产业,培育新的绿色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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